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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条例将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原则,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在权利义务告知方面,要求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是在生活饮食方面,要求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三是在医疗卫生方面,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四是在日常作息方面,明确了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五是在通信权方面,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 六是在会见权方面,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七是在检举控告权方面,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八是在对女性被拘留人权利保障方面,要求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九是特殊情形下的请假出所权,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问:条例在规范拘留所民警执法管理工作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规范拘留所民警的执法,保障拘留的正确执行,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是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对此,条例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是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文书收拘被拘留人,对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对符合法定不予收拘情形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二是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对被拘留人实行分别拘押和监管制度,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对有违法行为的被拘留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三是规定了对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解除拘留以及对有其他违法行为需要移交给有关机关和单位继续处理的情形。 孔庆东(资料图片)孔庆东作品《青楼文化》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多年前的著作最近被读者指出涉嫌抄袭。一位读者比对了他的《青楼文化》一书以及南开大学教授陶慕宁等学者的作品,认为存在剽窃行为。这位读者以“莱卡”为名在网络论坛“凯迪社区”指出,孔庆东的剽窃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改头换面。“就像是偷了人家一辆汽车,使用前重新喷喷漆。”在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求证时,南开中文系古代文学教授陶慕宁说,孔庆东的确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陶慕宁于1993年出版了《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这是一部大约25万字、被同行引用颇多的古代文学研究著作,2006年再版。他还在南开大学中文系长期为高年级本科学生开设同名的选修课。主攻中国现代文学的孔庆东,最早于1995年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了《青楼文化》,2008年改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全书10万字左右。“莱卡”认为,两部介绍青楼文化的作品,文字不完全等同,问题在于,两位作者引用的文献材料、这些材料出现的次序、作者对于材料的总结都大致相同,属于窃取文义。譬如,陶慕宁指出,“‘青楼’一词起初与妓女丝毫无涉,只是一种阀阅之家的代称”,至唐代才比较广泛地指代妓女所居。他以曹植《美女篇》、《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为证。陶慕宁对记者证实,“青楼”的出处是他通过研究、考据得来的。而孔庆东写的是:“‘青楼’一词,起初所指并非妓院,而只是一般比较华丽的屋宇,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他同样引用了曹植《美女篇》、《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实事求是看他的东西,再看我的东西,就会明白,他确实抄袭。”陶慕宁说,《青楼文化》一书的基本框架和观点是抄来的,只是换了一些表述方式。“莱卡”注意到,两位作者都提及了谢眺的两首诗,陶慕宁写的是,“再如南齐谢眺的两首‘听妓’诗”,孔庆东写的是“再看谢眺的两首‘听妓’诗”,这看似没有问题。但谢眺原作题为《夜听妓》(二首),陶慕宁称其为“两首‘听妓’诗”,不是常规用法,而孔庆东引用《夜听妓》时也以“两首‘听妓’诗”指代,太过凑巧。在《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中,陶慕宁提到:“白居易一生几乎是与妓女声色相始终的。他不仅蓄有众多家妓,而且随着他游宦处所的更变,结识了数以百计的各地的青楼女子。较之元稹,白居易在这个问题上要坦诚率真得多……”孔庆东写的是:“白大诗人一生同情劳动人民,尤其对妓女,更是爱怜有加。他自家养了至少一个加强班的家妓,还借工作调动之便,在祖国各地先后结识了数以百计的青楼女子。不过,白居易为人光明磊落,对此既不掩饰,也不巧辩。”分析白居易《琵琶行》时,陶慕宁认为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描摹妓女弹琵琶的音乐;第二层次凝练概括妓女一生遭遇;第三层次将诗人自己的孤独之感与琵琶女的抚今追昔之痛联系起来,提炼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人生哲理。孔庆东则称该诗有“三绝”,一是写出了琵琶女的艺术才华,二是凝练概括了琵琶女的生平,三是把琵琶女的命运与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写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名句。“莱卡”认为,无论是层次的划分,还是对各层次内容的概括和评价,二者都是“惊人的一致”。孔庆东在书中一处专门注明了“据陶慕宁先生钩辑”。陶慕宁说,孔庆东通篇只提了这么一句,其他部分不再注明来源,看上去“好像都是他自己的见解了”,“其实后面还是我的”。陶慕宁最早注意到孔庆东的作品不是《青楼文化》,而是《空山疯语》,其中有130多页的篇幅涉及青楼文化,内容与《青楼文化》一书大致无异。该书封底称,“酣畅淋漓地展现了作者渊博丰厚的学识和轻松活泼的语言天赋”。大约在3年前,陶慕宁家人无意间读到《空山疯语》。当时,他的女儿——一位文学专业毕业生,仔细读了一遍,拍案大怒,发现基本“变相地照搬”了陶慕宁的作品。2009年,陶慕宁本人在澳门大学访问时,见到该校图书馆藏有一本题为《青楼文化》的著作。出于对同领域作品的兴趣,他借阅了出来,结果“一看就生气了”。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孔庆东还出过这本著作,而且已经销售了十几年。后来,陶慕宁指导的一些研究生也发现了孔庆东作品中的抄袭行为,想要公开撰文点名批评。但陶慕宁说,自己虽然被抄得“很不愉快”,但自身事务繁忙,无暇顾及。而且孔庆东近年来知名度较高,自己不愿被视为那种“借打名人给自己出名的人”。事实上,陶慕宁2005年为《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再版所写的跋文中,就已言明,该书被众多论著大肆抄袭,有些作品的框架、理路、观点与自己的毫无二致,但刻意避免照抄文字,局外人很容易被蒙混过去。他的态度是,“我实在不屑也没工夫与此辈对簿公堂”,而且对方“或许有什么抓项目、评职称的难处”。如今,陶慕宁也注意到读者“莱卡”对于孔庆东涉嫌抄袭的指责。他认为,孔庆东做的是“非常低级的抄袭”。“能看得出来他没有(相关的)研究。”陶慕宁说:“我自己写的东西,我心里太有数了,你抄没抄,我一眼就看得出来。”“莱卡”还指出,孔庆东《青楼文化》的一些内容还与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刘达临1993年的著作《中国古代性文化》的描写如出一辙。在《中国古代性文化》中,刘达临论及春秋时期的齐国宰相管仲最早设置官妓,作用包括为国家增加收入、缓和社会矛盾、吸引游士、供齐桓公娱乐等4点,并指出管仲此举引来各国纷纷效仿,有些国家还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后世的所谓“美人计”、“色情间谍”,可能源出于此。而孔庆东在《青楼文化》中也指出,最早发明官妓的是管仲,其作用一是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以妓制敌,与刘达临的观点极为相似。“莱卡”说,孔庆东在此处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刘达临原文指出,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的是管仲的效仿者,而非管仲本人。而孔庆东却在论述“以妓制敌,兵不血刃”时,称赞“管仲真不愧是千古奇才”,似乎在说管仲就已有了“以妓制敌”的做法。刘达临还举了几乎与管仲同期的雅典的政治改革家梭伦创立国营妓院的例子,形容此举“受到群众的赞美,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孔庆东也以此为例,写的是:“此举深受广大群众称赞,他们说这不仅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要求,而且最有效地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此外,“莱卡”还挑出了孔庆东书中引用古代文献时一些让人费解的错误。比如“襄国妖女”写成“襄国妓女”,“蛾眉渐成光”写为“蛾月渐成光”,“朝舞开春阁”写为“胡舞开春阁”, “微睇托含辞”写为“微睇记含辞”,“上客光四座”写为“上客充四座”,“挂钗报缨绝”写为“挂钗报缨绳”, 《春夜看妓》诗的作者简文帝,被写成了梁元帝。在《青楼文化》的序言中,孔庆东称这是一本“追 威尼斯人开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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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条例将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原则,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在权利义务告知方面,要求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是在生活饮食方面,要求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三是在医疗卫生方面,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四是在日常作息方面,明确了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五是在通信权方面,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 六是在会见权方面,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七是在检举控告权方面,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八是在对女性被拘留人权利保障方面,要求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九是特殊情形下的请假出所权,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问:条例在规范拘留所民警执法管理工作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规范拘留所民警的执法,保障拘留的正确执行,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是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对此,条例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是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文书收拘被拘留人,对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对符合法定不予收拘情形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二是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对被拘留人实行分别拘押和监管制度,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对有违法行为的被拘留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三是规定了对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解除拘留以及对有其他违法行为需要移交给有关机关和单位继续处理的情形。 孔庆东(资料图片)孔庆东作品《青楼文化》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多年前的著作最近被读者指出涉嫌抄袭。一位读者比对了他的《青楼文化》一书以及南开大学教授陶慕宁等学者的作品,认为存在剽窃行为。这位读者以“莱卡”为名在网络论坛“凯迪社区”指出,孔庆东的剽窃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改头换面。“就像是偷了人家一辆汽车,使用前重新喷喷漆。”在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求证时,南开中文系古代文学教授陶慕宁说,孔庆东的确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陶慕宁于1993年出版了《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这是一部大约25万字、被同行引用颇多的古代文学研究著作,2006年再版。他还在南开大学中文系长期为高年级本科学生开设同名的选修课。主攻中国现代文学的孔庆东,最早于1995年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了《青楼文化》,2008年改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全书10万字左右。“莱卡”认为,两部介绍青楼文化的作品,文字不完全等同,问题在于,两位作者引用的文献材料、这些材料出现的次序、作者对于材料的总结都大致相同,属于窃取文义。譬如,陶慕宁指出,“‘青楼’一词起初与妓女丝毫无涉,只是一种阀阅之家的代称”,至唐代才比较广泛地指代妓女所居。他以曹植《美女篇》、《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为证。陶慕宁对记者证实,“青楼”的出处是他通过研究、考据得来的。而孔庆东写的是:“‘青楼’一词,起初所指并非妓院,而只是一般比较华丽的屋宇,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他同样引用了曹植《美女篇》、《太平御览》、《晋书·麴允传》、江总《闺怨诗》、江淹《西洲曲》、傅玄《艳歌行》等的词句。“实事求是看他的东西,再看我的东西,就会明白,他确实抄袭。”陶慕宁说,《青楼文化》一书的基本框架和观点是抄来的,只是换了一些表述方式。“莱卡”注意到,两位作者都提及了谢眺的两首诗,陶慕宁写的是,“再如南齐谢眺的两首‘听妓’诗”,孔庆东写的是“再看谢眺的两首‘听妓’诗”,这看似没有问题。但谢眺原作题为《夜听妓》(二首),陶慕宁称其为“两首‘听妓’诗”,不是常规用法,而孔庆东引用《夜听妓》时也以“两首‘听妓’诗”指代,太过凑巧。在《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中,陶慕宁提到:“白居易一生几乎是与妓女声色相始终的。他不仅蓄有众多家妓,而且随着他游宦处所的更变,结识了数以百计的各地的青楼女子。较之元稹,白居易在这个问题上要坦诚率真得多……”孔庆东写的是:“白大诗人一生同情劳动人民,尤其对妓女,更是爱怜有加。他自家养了至少一个加强班的家妓,还借工作调动之便,在祖国各地先后结识了数以百计的青楼女子。不过,白居易为人光明磊落,对此既不掩饰,也不巧辩。”分析白居易《琵琶行》时,陶慕宁认为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描摹妓女弹琵琶的音乐;第二层次凝练概括妓女一生遭遇;第三层次将诗人自己的孤独之感与琵琶女的抚今追昔之痛联系起来,提炼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人生哲理。孔庆东则称该诗有“三绝”,一是写出了琵琶女的艺术才华,二是凝练概括了琵琶女的生平,三是把琵琶女的命运与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写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名句。“莱卡”认为,无论是层次的划分,还是对各层次内容的概括和评价,二者都是“惊人的一致”。孔庆东在书中一处专门注明了“据陶慕宁先生钩辑”。陶慕宁说,孔庆东通篇只提了这么一句,其他部分不再注明来源,看上去“好像都是他自己的见解了”,“其实后面还是我的”。陶慕宁最早注意到孔庆东的作品不是《青楼文化》,而是《空山疯语》,其中有130多页的篇幅涉及青楼文化,内容与《青楼文化》一书大致无异。该书封底称,“酣畅淋漓地展现了作者渊博丰厚的学识和轻松活泼的语言天赋”。大约在3年前,陶慕宁家人无意间读到《空山疯语》。当时,他的女儿——一位文学专业毕业生,仔细读了一遍,拍案大怒,发现基本“变相地照搬”了陶慕宁的作品。2009年,陶慕宁本人在澳门大学访问时,见到该校图书馆藏有一本题为《青楼文化》的著作。出于对同领域作品的兴趣,他借阅了出来,结果“一看就生气了”。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孔庆东还出过这本著作,而且已经销售了十几年。后来,陶慕宁指导的一些研究生也发现了孔庆东作品中的抄袭行为,想要公开撰文点名批评。但陶慕宁说,自己虽然被抄得“很不愉快”,但自身事务繁忙,无暇顾及。而且孔庆东近年来知名度较高,自己不愿被视为那种“借打名人给自己出名的人”。事实上,陶慕宁2005年为《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再版所写的跋文中,就已言明,该书被众多论著大肆抄袭,有些作品的框架、理路、观点与自己的毫无二致,但刻意避免照抄文字,局外人很容易被蒙混过去。他的态度是,“我实在不屑也没工夫与此辈对簿公堂”,而且对方“或许有什么抓项目、评职称的难处”。如今,陶慕宁也注意到读者“莱卡”对于孔庆东涉嫌抄袭的指责。他认为,孔庆东做的是“非常低级的抄袭”。“能看得出来他没有(相关的)研究。”陶慕宁说:“我自己写的东西,我心里太有数了,你抄没抄,我一眼就看得出来。”“莱卡”还指出,孔庆东《青楼文化》的一些内容还与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刘达临1993年的著作《中国古代性文化》的描写如出一辙。在《中国古代性文化》中,刘达临论及春秋时期的齐国宰相管仲最早设置官妓,作用包括为国家增加收入、缓和社会矛盾、吸引游士、供齐桓公娱乐等4点,并指出管仲此举引来各国纷纷效仿,有些国家还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后世的所谓“美人计”、“色情间谍”,可能源出于此。而孔庆东在《青楼文化》中也指出,最早发明官妓的是管仲,其作用一是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以妓制敌,与刘达临的观点极为相似。“莱卡”说,孔庆东在此处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刘达临原文指出,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的是管仲的效仿者,而非管仲本人。而孔庆东却在论述“以妓制敌,兵不血刃”时,称赞“管仲真不愧是千古奇才”,似乎在说管仲就已有了“以妓制敌”的做法。刘达临还举了几乎与管仲同期的雅典的政治改革家梭伦创立国营妓院的例子,形容此举“受到群众的赞美,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孔庆东也以此为例,写的是:“此举深受广大群众称赞,他们说这不仅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要求,而且最有效地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此外,“莱卡”还挑出了孔庆东书中引用古代文献时一些让人费解的错误。比如“襄国妖女”写成“襄国妓女”,“蛾眉渐成光”写为“蛾月渐成光”,“朝舞开春阁”写为“胡舞开春阁”, “微睇托含辞”写为“微睇记含辞”,“上客光四座”写为“上客充四座”,“挂钗报缨绝”写为“挂钗报缨绳”, 《春夜看妓》诗的作者简文帝,被写成了梁元帝。在《青楼文化》的序言中,孔庆东称这是一本“追 威尼斯人开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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